生意社07月31日讯
日前,河北印发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加强组织领导。省大气办将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纳入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体系,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约谈乃至行政问责。对未按期完成改造任务、氮氧化物年均浓度超标的,省环保厅将暂停审批除民生项目外的新增氮氧化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各地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岗位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问责。
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各地对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登记表类项目进行网上备案管理。
加强执法检查。各地要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治理,加强已完成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存在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加强质量管理。各市、县应加强设备厂家技术能力、工程推进、验收监测、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选择技术成熟、效果良好、有成功案例的设备厂家。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管理,组织检测结果的监督抽测,保障工程质量。